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21〕35号)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补助的实施办法》(东农〔2021〕97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对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进行了验收,现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0513-82933114联系人:如东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行业发展科,符小军附件:如东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如东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22日公示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