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公安厅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黔交政法〔2018〕2号)及《贵阳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精神,为做好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工作,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路桥梁的正常使用及安全畅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区排查出辖区内重点货运源头单位4家,现对这4家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按要求纳入管理,投诉监督单位:观山湖区交通运输局电话:0851-84856026地址:观山湖区政务服务大厅一号楼8楼附件:观山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统计表附件2贵阳市中心城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统计表(1).xls观山湖区2022年重点货运源头治理单位的公示(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