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0〕5号)、《晋江市农业农村局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晋江市创建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项目和资金管理措施>的通知》(晋农〔2021〕149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项目创建工作,经组织申报、现场走访、专家评审和验收等环节,现有海苔系列营养代餐食品设计制造关键技术及产业化(晋江力绿食品有限公司)、海苔生产线设计制造关键技术及海苔产业化(苏迪<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欧洲海洋大马戏项目(福建水心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3个项目符合补助条件,现将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第二批)拟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21日起至12月27日止,欢迎广大群众对拟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致电或以其他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562216385676848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附件: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第二批)拟补助对象情况汇总表晋江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