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第一批技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2023年度专项资金第一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结合当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药品及医疗物资保供工作实际,已获得工信部支持的项目和投资内容不得再次申报本专项,已获本专项资金支持尚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三、支持范围企业实施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专项申报时项目建设前置审批文件需齐备,(二)项目总投资包括项目建设所必需的土地购置、厂房建设、生产性设备投资等内容,其中生产性设备投资主要包括:与项目建设相关的生产、检测、研发等设备购置,不含设备维修:与项目建设配套的工业软件(投资规模不超过生产性设备投资总额的20%),以及项目前期研发性投入(不超过生产性设备投资总额的40%),对于2022年6月10日以来开工建设的新建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土建投资不超过15%、研发投入不超过20%、项目配套信息化投入不超过15%、设备投资不低于50%,五、申报程序请申报企业于2022年12月26日(下周一)上午10:00前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1)《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2),其中亿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还需提交《亿元以上制造业投资和项目调度表》(见附件4)电子版一份(excel版),周玉才67886231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8办公室联系邮箱:donghutzjg2022@163.com附件1: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技改项目申报的通知.pdf附件2:资金申请报告(技术改造项目).doc附件3:技术改造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附件4:亿元以上制造业投资和项目调度表.xls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