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等文件要求,于2022年12月8日至15日对我市8个单位的10个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监督核查重点包括:一是各单位是否制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二是是否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三是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延伸检查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并要求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清远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准确清晰反映专项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安全、高效,连州市财政局2022年12月20日(图为连州市财政局对相关单位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