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景宁畲族自治县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景委发〔2019〕4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景财监督〔2021〕10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县财政重点(抽评)绩效评价报告结果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附件:1.景宁600产业发展与市场营销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2.景宁县2021年度乡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3.景宁县千峡湖流域及主要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项目和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4.景宁县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