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市场监管部门对举报属于其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和举报专项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四)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或线索事先未被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第八条按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奖金奖励的举报,第九条下列举报不予奖励:(一)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关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举报,第十一条奖金奖励分为两个等级:(一)举报人指出被举报人的具体、明确违法事实,第十二条对举报人的奖金奖励按如下标准执行:(一)举报人举报第七条第一项至第七项,给予举报人罚没款入库金额不低于1%的奖金奖励,第十三条市场监管部门给予奖金奖励时,第四章鼓励业内举报第十四条鼓励深圳市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内部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第十五条鼓励内部人员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深圳市食品药品行业内食品药品安全共性问题,鼓励内部人员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企业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第五章奖励发放第十六条市场监管部门应自举报案件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且罚没款实际入库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奖励金额超出市场监管部门当年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预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