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类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主要包括谋划和审批两阶段,县发展改革委负责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统筹调度,项目单位将储备建议名单报送县发展改革委汇总,第七条县发展改革委根据重大项目储备名单,第三章前期工作计划第九条纳入储备名单的政府投资类重大项目,县发展改革委出具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在启动前期工作后3年内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在启动前期工作后2年内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在启动前期工作后1年内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第十二条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根据政府投资类重大项目年度前期工作计划,未纳入年度前期工作计划的政府投资类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优先用于谋划阶段的前期工作,第十七条县商务委应围绕企业投资类重大项目招商工作计划,第五章项目审批第二十三条县发展改革委会同县级相关部门适时更新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操作规程,第二十七条政府投资类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情况是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中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