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根据《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纾解企业困难促进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北区政办发〔2022〕14号)和《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稳进提质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北区发改〔2022〕44号)等文件精神,经单位申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决定对宁波市江北区畈里塘股份经济合作社等1352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补助,共计补助资金276.6万元(详见附件),相关补助资金已在前期分四批下达,共计276.6元,本次不再下达,附件:江北区纾困促稳助发展补助资金明细表.doc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2022年12月20日北区市监〔2022〕8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