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为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做好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994号)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管理办法》(发改投资规〔2021〕252号,抓紧编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2022年计划,现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项目示范性和代表性安排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支持采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产权交易所交易、存量和改扩建结合、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混合所有制改革、兼并重组等方式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的新项目应已录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回收资金投入新项目应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八)由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已安排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不得申报,以项目前期工作费方式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以投资补助或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以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采用资本金方式用于新项目的资金数额为基数,(二)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应在申报文件中明确“经认真审核,三是按照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管理的有关工作要求,1-2、投资补助或资本金注入方式)2.申报项目单行材料要求3.绩效目标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2月17日请于2月24日前将投资计划申报文件、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单行材料及绩效目标表报送岳阳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