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时间2022年12月-2023年2月二、奖励政策1、过夜游客招徕奖励在执行时间内,累计招徕国内过夜游客达到1000人次(含)以上,按照国内过夜游客1夜20元/人次、2夜(含)以上30元/人次,同一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15万元,2、专列、包机奖励在执行时间内,同一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同一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3、小剧场演出活动奖励在执行时间内,4、举办特色旅游活动在执行时间内,且游客参与度高(现场累计参与人数1万人以上),5、排名奖励在执行时间内,累计招徕国内过夜游客达到2000人次(含)的,对招徕游客总人数的前5名企业,第1名给予6万元奖励,第1名给予6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