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2年12月19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480元和460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品种最高零售价格(元/升)最高批发价格(元/吨)合同约定配送的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国VI(A)汽油89号7.039120907392号7.569685963595号8.121025010198国VI车用柴油0号7.2480958053+5号7.0979277886+10号6.9577597719-10号7.8185998554-20号8.1790188972-35号8.4793549306备注: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国标VI准品)价格分别为每吨8680元和7655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