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湖里区进一步促进商贸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第一条培育壮大批发行业(一)对年营业收入同比上年增加2亿至50亿元(2亿≤增加额<50亿)的限上批零企业,(二)对年营业收入同比上年增加50亿元及以上(增加额≥50亿)的限上批零企业,所增加的50亿元部分奖励250万元,给予一次性存量奖励50万元,对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的限上批零企业,存量和增量奖励部分不得超过企业当年度区级贡献,第二条培育发展零售行业(一)对年零售收入同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至3亿元(1000万元≤增加额<3亿)的限上批零企业,(二)对年零售收入同比上年增加3亿元及以上(增加额≥3亿)的限上批零企业,(三)对年零售收入不低于5亿元且同比上年度实现增长(增长率>0%)的限上批零企业,给予一次性存量奖励50万元,按零售收入增量部分每1000万元奖励5万元,第三条培育发展餐饮行业(一)对年餐费收入同比上年增加100万元至3000万元(100万元≤增加额<3000万元)的限上餐饮企业,年新能源汽车零售总额同比上年每增加200万元奖励1万元,其网络零售收入同比上年每增加200万元奖励1万元,奖励对象所申请的扶持资金不超过其当年度在湖里区的区级经济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