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孝义市促进服务业和对外贸易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第21条“对年度新增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平台统计的服务业调查单位,第二章奖励范围及申报条件第二条奖励对象为纳入孝义市统计的限额以上贸易业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外贸进出口企业和限额以下样本单位,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二)住宿、餐饮:年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单位,第三章奖励标准第四条新入库单位奖励标准:对2022年起新增纳入统计库的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及其他服务业单位,分三年按5:5:5发放:第一年给予5万元奖励,第三年销售额增长幅度达20%的零售、餐饮单位、住宿单位和其他服务业单位,第五条在库单位奖励标准:(一)对已纳入统计库,连续两年零售额达1亿元、零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良性发展逐年提质增效的贸易单位分别每年奖励10万元、5万元,第七条提高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及其他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每月负责统计申报工作人员津贴补助标准,第九条由申报单位向行业主管单位提交奖励申请文件,第十条审核流程:(一)由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审核申报单位资料,第五章管理与保障第十一条对新入库单位取得奖励扶持资金后三年内因自身原因退库的,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开展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的奖励扶持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