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财社指〔2023〕9号宝坻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区民政局: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津财社指[2022]135号),为提高区级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执行进度,现提前下达2023年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细化预算编制,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管理监控及运行,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资金分配表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