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22〕20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江门市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细则(试行)》(江科﹝2020﹞38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整体迁移补助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高企证书有效期在1年以上,并能按照我国现行科技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真实准确报送本单位R&D经费投入情况的高企,二、补助标准按照企业2021年度研发投入的3‰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低于10万元,三、申请资料(一)高企整体迁移补助申请书,(四)高企证书复印件,(五)企业按照科技统计报表制度报送2021年R&D经费投入情况的证明材料,四、申请流程及要求(一)申报单位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简称江惠通平台,(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登录江惠通平台,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于3月2日前推荐至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2月18日(业务咨询:廖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