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21〕60号)和《关于做好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财政帮扶资金筹集工作的通知》(粤乡振局函〔2021〕29号)文件要求,深圳市、佛山市分别划拨我市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财政帮扶资金1.07亿元和1.115亿元,合计2.185亿元,根据市主管部门提出按照全市纳入省帮扶补助范围的55个镇进行分配,每个镇397.272万元的额度将资金安排到县级,现将该笔资金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并做好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云浮市财政局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