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高龄老人生活补助主管部门:德昌县民政局补贴对象:德昌籍年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贴标准:80至89周岁100元/月.人;90至99周岁200元/月.人;100周岁及以上500元/月.人,执行年限: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备注说明:德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昌县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德府办发〔2021〕30号)(文件要求发放时间为:每半年发放一次,但因为新系统更新按月发放)二、项目名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主管部门:德昌县民政局补贴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以上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申请时应持有关部门或组织发放的有效证件;重病由各地根据当地大病、地方病等实际情况确定;失联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失联时间以向公安机关报告时起算,满6个月后,由公安部门出具查找无果的书面材料;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指期限在6个月以上,由人民法院、公安部门或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相关材料;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由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利害关系人申请,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自然人作出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民事判决书,补贴标准:1200元/月执行年限:长期执行备注说明: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22〕9号)德昌县民政局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