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郑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南郑区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南人社发[2020]78号)之规定,结合孵化基地(返乡园区)上报的“创业孵化成功补贴申报资料”,经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并提交党组会研究同意,现按照南人社发[2020]186号文件标准给予创业孵化补贴,下达补贴资金如下:1、给予汉中廉泉众创运营有限公司所属的“廉泉众创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补贴资金5万元,2、给汉中市南郑区汉山创客农业发展公司所属的“汉山农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补贴资金6万元,3、给汉中佳泰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所属的“汉中市蜀汉大都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孵化补贴7万元,4、给汉中美信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美信大学生创孵化基地”创业孵化补贴资金16.5万元,公示单位: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日期: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23日监督电话:5512402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