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19]53号)、《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关于<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实施指引(2022年版)》(南自贸管委发〔2022〕7号)有关规定,此次共有12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奖励金额合计14811808.90元,现将奖励名单按规定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7天),公示期内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超出期限或联系方式无效的异议不予受理,特此公示(联系人:蒋绪军,联系电话:0771-4919311nnpqzdcx@163.com)附件:南宁片区2021年度企业地方经济贡献拟奖励名单(第二批)2022年12月14日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