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财农〔2022〕27号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财政局、水利局:根据《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5号)要求,经市级核查验收,现将2022年度温州市级美丽河湖创建补助资金合计1500万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见附件),并相应增加你们区“2120816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预算指标,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推进美丽河湖项目建设,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附件:2022年度温州市级美丽河湖创建补助资金分配表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水利局2022年12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2022年度温州市级美丽河湖创建补助资金分配表序号县(市、区)美丽河湖名称补助资金(万元)1鹿城区共青湖402.99鹿城绿轴水网39.692龙湾区中横河238.063瓯海区龙舟湖710.41高教园区河网108.85合计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