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单位:《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奖励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平湖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奖励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一、总体要求(一)资金来源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在市场监管局的部门年度预算中予以安排,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及上级部门下拨的相关奖补资金,按每件不超过申请人缴纳的官方费用的50%给予补助,按每件不超过申请人缴纳的官方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年度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一企业每年贴息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2万元,(四)对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给予专利数据库建设费用50%、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补助,每项专利案件补助最高50万元,申请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已获批准的单位和个人,申请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补助的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三年内不得申请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补助,(三)本办法中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贴息补助项目部分实现资金总额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