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现提前通知你市、县(市、区)2023年省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万元(详见附表),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产前基因筛查、妇女“两癌”检查补助、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等支出,请将上述资金收入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列“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资金列“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其他资金列“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请你市、县(市、区)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市县分配表2.省级对下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河北省财政厅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