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知促发〔2021〕24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知促职称〔2022〕1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2年度四川省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特此公示,联系电话:028-85580182地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四段)附件:2022年度四川省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12月15日附件下载:2022年度四川省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