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77号)精神,经研究,下达各乡镇2022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资金879万元(详见附件1)和2022年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奖励资金340万元(详见附件2),共计1219万元,支出款列“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科目,资金通过上下级调度,各乡镇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闽财农〔2020〕22号)和《福建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办法》(闽财农改〔2014〕4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把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落实管理措施,进一步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附件:1.2022年度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资金分配表2.2022年度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奖励资金分配表中共尤溪县委组织部尤溪县财政局尤溪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