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和省委宣传部审定的《2021年度省直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实施方案》《2021年度省直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细则》精神,在各院团自评基础上,湖北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委员会对省京剧院、省歌剧舞剧院、省戏曲艺术剧院和长江人民艺术剧院4个院团2021年度社会效益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定级,确定省京剧院、省歌剧舞剧院、省戏曲艺术剧院、长江人民艺术剧院等4个院团考核等级为优秀,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至20日,如有异议,可向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厅机关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27-68892323(艺术处)027-68892311(厅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