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承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组织或接受服务的农户给予一定补助的方式实施项目,服务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高于60%,负责全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主体为铜鼓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对提出申请的服务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政府网站公示,(二)核定任务: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服务承接主体农机设备的技术情况、各乡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需求、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及服务承接主体申报的作业计划,(四)面积确认: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安排工作人员对承接托管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上报面积采取档案检查、监测终端平台数据核查和实地抽查,(五)资金发放:承接托管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根据托管服务作业登记表和乡镇、县级审核抽查等相关资料,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申报补助资金,在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对服务组织报送的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成立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县财政局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补助标准,为规范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管理,县政府制订出台了《铜鼓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管理办法》《铜鼓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铜鼓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检查验收办法》,县农业农村局为托管服务承接主体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