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屏山县财政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屏山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屏财函〔2020〕188号)精神,大乘镇等2个乡(镇)申报2022年度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共计43723.68元,拟拨付2个乡(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共计43723.68元(大写:肆万叁仟柒佰贰拾叁元陆角捌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拟拨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有异议的,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室;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联系人:徐莉;联系电话:5629362;邮政编码:645350附件:2022年度大乘镇等2个乡(镇)申报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公示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14日附件下载:1.2022年度大乘镇等2个乡(镇)申报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公示表【我要纠错】【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