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0〕14号)、《淳安县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的通知,经建设主体申报、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研究决定,对淳安千岛湖中益家庭农场等6个2022年淳安县生态农业产业农业设施项目(第二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徐勇联系电话:64832395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邮编:311700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5日2022年淳安县生态产业农业设施项目(第二批)建设计划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