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财社〔2019〕211号、粤人社规〔2020〕23号、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经企业申请和龙门县人社局审核,拟向6家企业(惠州市花屿气球庆典策划有限公司、惠州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领域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广东钫源电力有限公司、广东爱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粤惠食品有限公司)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企业及人员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52-7872262),附件:2022年龙门县第五批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公示企业名单.xls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