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流县2022年头季机收再生稻项目实施方案》(清农〔2022〕36号)精神,在嵩溪、余朋、温郊、龙津等乡(镇)开展头季机收再生稻高产栽培示范及品种筛选试验,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开展试验、示范的种子、肥料、药剂等物化投入补助和机耕、机收、机插等社会化服务补助,开展培训、技术指导、现场观摩、验收等支出,根据2022年项目实施情况及要求,现将拟补助对象予以公示:补贴内容乡镇实施主体拟补助面积(亩)拟补助金额(元)高产栽培示范嵩溪镇清流县嵩溪根林家庭农场97.829340杨继良5.51650陈水根3900彭水金164800彭良水309000黄发源3811400伍吉旺206000杨水先21.56450江火林216300曾献年133900欧阳膺凤133900戴正根5.51650阳盛坤9.52850阳膺能31.59450余朋乡清流县余朋乡陈克显家庭农场206000长校镇清流县长校镇鑫宏家庭农场29.78910温郊乡清流县温郊乡常青家庭农场6920700清流县温郊树兴家庭农场185400龙津镇吴德生236900品种筛选试验嵩溪镇清流县嵩溪根林家庭农场/12000合计//157500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8-7920051清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