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第三方专家组评审验收,现将近期验收的科研平台建设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将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提交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需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附件:海口市科研平台建设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通讯地址:海口市长滨路东二街市政府办公区18栋北四楼邮编:570135联系电话:68724667监督电话:68724664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12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