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P机构信息平台上线运行,GLP机构、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核查中心)应当登录GLP机构信息平台,登录GLP机构信息平台,GLP机构应当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更新平台信息,应当在监管部门许可后5个工作日内更新平台信息,三、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中心等监管用户通过“国家药品智慧监管平台”登录GLP机构信息平台,请各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中心于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用户注册以及对GLP机构首次填报信息的审核确认,并在后续及时确认GLP机构的相关更新信息,查看“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信息平台”中GLP机构公开信息,登录GLP机构信息平台后,督促辖区内GLP机构及时完成信息填报,组织做好GLP机构日常监管,六、核查中心负责GLP机构信息平台的日常维护,GLP机构信息平台使用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010-68441520(核查中心检查二处)、010-68441191(核查中心信息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