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近日我委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对全市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人员进行检查鉴定,现将病残鉴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如有异议或发现舞弊现象,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办公室反映或举报,监督联系电话:0527-843599190527-84353172宿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2022年12月13日附:宿迁市2022年11月25日病残鉴定名单序号单位全称或者申请事项姓名鉴定结论1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康伟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宿迁锂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李青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3灵活就业者仇军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4泗阳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王刚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灵活就业者曹晖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6灵活就业者蔡秀渠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7灵活就业者许勇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8灵活就业者徐士喜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9泗阳玫苑土特产门市步学亮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0江苏泗阳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王大成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