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我县退役军人优抚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王国红同志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王国红,男,汉族,因公伤残人员,2018年7月2日在县湘运公司接访时摔倒,左膝内侧半月板撕裂致残十级因公,拟调整残疾等级“九级因公”,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2年12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联系地址:南县南洲镇九都山北路99号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编413200),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