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本地区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防治的现状及变化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负责定期通报各领域工伤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诊断等有关情况,及时整改各类工伤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等隐患问题,实现人员信息、事故信息、职业病信息和工伤保险相关数据信息共享,第九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通报各领域工伤事故伤害、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诊断等有关情况,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根据本地区工伤事故伤害、职业病高发的行业、企业、工种、岗位等情况,实现减少工伤事故和降低职业病发生率的目标,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结合本地区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工作重点,第六章经费管理第二十九条工伤预防费用于下列工伤预防项目的支出:(一)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二)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培训,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的宣传或培训项目,第四十六条本办法所称工伤事故发生率是一定时间内受培训用人单位职工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人次数与受培训用人单位平均缴费人数的比例,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工伤事故发生率变化比例=(1-工伤预防培训项目验收后12个月受培训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开展工伤预防培训上一年度受培训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100%受培训单位是指按照工伤预防项目服务协议约定,以下情形不计入工伤事故发生率:(一)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供工伤预防项目基础信息和工伤预防项目工伤事故发生率变化情况的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