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韶山市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韶山市财政局对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将绩效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制定印发《韶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韶财发〔2022〕8号)文件,要求韶山市各预算单位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2021年度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财政拨款资金项目支出进行全覆盖绩效自评,确保财政支出资金自评率达到100%,三是夯实工作责任,要求各预算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主体责任,突出绩效导向,积极完成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积极参与到绩效管理工作全过程中来,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形成共同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的良好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