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0号)、《省人社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2〕25号)精神:在2022年度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并签订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18-5292252,附件:鹤峰县2022年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名单(第三批)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