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有关合作社:为促进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合作社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9部门印发<荔城区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荔委农办〔2020〕2号)和《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莆田市荔城区供销合作社<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工作>的通知》(荔农〔2022〕227号)精神,经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申报,黄石镇推荐上报,区综合考评、公示,现确定莆田市荔城区江东妃农民专业合作社、莆田市荔城区亮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莆田市荔城区亦国生态蔬菜专业合作社等3家合作社为2022年度第二批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有效期三年,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莆田市荔城区供销合作社2022年12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