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新能源在“发、储、送、用”环节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简称“新能源之都十条”),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给予最高30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金融监管局)关于《常州市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政策措施》起草说明常州市工信局为全面落实“532”发展战略,市工信局牵头制定新能源在“发、储、送、用”环节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新能源之都十条》),主要包括推动企业创新成果应用、推动新能源开发利用、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等,全面落实《关于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各项要求,《新能源之都十条》从“提升产业规模、强化技术创新、扩大推广应用、营造发展生态”四个着力点入手,聚焦新能源之都建设亟待突破的优质项目、高端人才、创新资源、推广应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从“打造绿色能源示范工程、加快公共机构光伏应用、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推进储能规模化应用、推广建设光储充检换一体化充电示范项目、强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等6个方面推动新能源在生产、生活中的渗透率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