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栖霞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结果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政规字〔2016〕7号)、省农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农科〔2018〕15号)、《关于开展2022年栖霞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区农业从业人员自愿申报、各村、街道推荐的基础上,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拟对马大平等52名同志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身份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18日,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区农业农村局统筹发展科联系,联系人:王秀梅,联系电话:85579519附件:栖霞区2022年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汇总表南京市栖霞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