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2年度青年人才购房补贴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及标准(一)申请对象2019年7月11日至2022年4月30日,且在新泰市域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40周岁以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补贴标准及相关规定2022年5月1日以前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引进时间,2022年5月1日以后新引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以下标准执行:1.博士、硕士毕业生分别按照总购房款的20%、15%的标准给予购房补助,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分别发放5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3.申请人员提交购房补贴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2022年5月1日以后在新泰市域内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泰安市新引进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填报《泰安市新引进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人社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享受补贴的人才所在企业账户,四、权利限制符合申请条件且已收到购房补助的申请人,享受购房补助人员到县级人社部门领取《购房补助退回申请表》(见附件2),并将所享受的购房补助资金原额返还人社部门账户,退回资金根据本级财政部门要求按程序予以退回或作为下一轮购房补贴重新发放,0538-7210128附件:1.泰安市高学历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docx2.购房补贴退回申请表.docx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