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主任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赣经开政字〔2019〕112号)有关规定,按照“科学、公开、公正、公平”和“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的原则,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征求意见、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主任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对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赣州鑫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赣州西维尔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家2022年度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主任质量奖拟奖单位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赣州经开区主任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可发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公示期自2022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16日,联系部门:赣州经开区主任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797-8380581电子邮箱:gzkfqsjj@163.com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12号邮编:341000赣州经开区主任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代)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