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试行)》(闽粮仓〔2022〕36号)文件要求,在企业自愿申报,区、市两级发改(粮食)部门对照条件核实基础上,经研究,现将拟认定的厦门市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应急储运企业和应急配送中心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发展改革委储备流通处反馈,联系方式:陈燕雪0592-2896245,传真:0592-2896243,附件:拟新增厦门市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储运企业和配送中心名单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12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