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省府254号令),做好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更新及公布工作,经部门推荐及专家评审,确定保留阳江核电有限公司等26个重点单位,新增广东华电福新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作为重点单位,将阳江海上救助站等14个单位移出重点单位名录(附件1),现将具体名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重点单位要按照《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省府254号令)的要求,认真做好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各职能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做好指导、监督工作,二、请各重点单位将本单位的应急管理负责人和联系人于12月20日前报市气象局备案,(联系人:武宁,联系电话:0662-3385211,传真:0662-3385198)附件:1.2022年阳江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2.阳江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急管理负责人、联系人备案表阳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2日附件12022年阳江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一)继续保留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序号单位名称序号单位名称1阳江核电有限公司14广东阳江海陵湾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阳江蓄能发电有限公司15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3阳江市人民医院16广东广星气体有限公司4阳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17华能阳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海洋石油阳江实业有限公司18海陵岛大角湾海上丝路旅游有限公司6广东阳江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19阳江市大河水库管护中心7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20中广核阳江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8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江供电局21中节能(阳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9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阳江石油分公司22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10阳江市第一中学23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11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广东输油一部阳江站24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12阳江市粮安粮油管理有限公司25阳江市海陵岛北洛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3阳西海滨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6广东海洋大学(阳江校区)(二)新增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序号单位名称序号单位名称1广东华电福新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7阳江新奥燃气有限公司2阳春市第四中学8阳江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3阳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9阳江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4广东新兴铸管有限公司10阳春金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宝鸡仔尾矿库5阳春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马留桥石灰岩矿11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湛铁路站前五标项目经理部6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三)移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的单位序号单位名称序号单位名称1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湛江基地(阳江海上救助站)8广东阳江海陵石化有限公司2广东粤运朗日股份有限公司9阳江市中医医院3阳江市第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0阳东区人民医院4阳江市阳东区东平中学11华润燃气阳江高新有限公司5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阳江石油分公司闸坡油库12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阳江市分公司6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阳江油库1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7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海陵中学14阳江广播电视台附件2阳江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急管理负责人、联系人备案表填报单位(公章):姓名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应急管理负责人应急联系人文件接收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备注:应急管理负责人为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