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创新型县(市、区)管理办法(试行)》(桂科农字〔2020〕72号)文件精神,现将拟认定的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创新型县(市、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2月9日至12月13日,社会各界对拟认定名单如有异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有效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对于以非书面形式、书面匿名或超出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将不予以受理,联系方式: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771-2618710,附件:2022年拟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创新型县(市、区)名单.doc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2年12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