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自动延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延期后的电子证书,资质在有效期内但尚未取得电子证书的企业请于有效期届满前在浙江政务服务网通过资质认定(变更)事项换发电子证书,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二、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可直接申请或通过升级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企业资产和技术负责人经历、职称或执业资格等条件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个人业绩、技术装备等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个人业绩指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需将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及个人业绩等信息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服务系统”),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个人业绩全部按照属地核查原则审核入库,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属地个人业绩真实性,将个人业绩审核表上传至监管服务系统,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发函核实省外个人业绩真实性,由专业厅局负责审核并将个人业绩审核表上传至监管公共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