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指标(见附件),该项指标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西沙参战民兵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二、此次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直达资金”,请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及时下达指标,标注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一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三、请各市县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分配表2.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区域绩效目标表海南省财政厅2022年12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