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制定了《成都市技术交易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技术交易资助”是指对在我市开展技术交易活动的输出方、吸纳方及提供相应服务的中介机构给予的经费补助,本办法所称“技术交易活动”是指签订技术合同并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活动,第四条技术交易资助实行后补助的支持方式,第五条技术交易资助经费来源于市级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第二章交易活动资助第六条资助对象在我市开展技术交易活动的输出方、吸纳方和中介方,(三)中介方是指为输出方、吸纳方直接提供技术交易服务并成功促成技术交易的我市技术转移机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3%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后补助,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4%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后补助,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3%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后补助,第三章交易服务资助第九条资助对象为我市技术交易活动提供中介服务的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经理)人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三)支持各类技术转移机构服务我市重点产业“建圈强链”,对经第三方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绩效评价指标及权重、考评档次见附件)为优秀、良好、中等的技术转移机构,每家登记机构单一年度最高资助200万元,市科技局结合我市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的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