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紫金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紫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紫金县人民政府 | 2022-01-06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紫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紫金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紫府办〔2014〕4号)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详见附件1),二、对《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金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紫府办〔2020〕10号)等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予以修改(详见附件2),附件:1.紫金县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紫金县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紫金县人民政府2021年12月30日附件1:紫金县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下列文件已施行满5年,一、《紫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紫金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紫府办〔2014〕4号)二、《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金县生猪屠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紫府办〔2015〕37号)附件2:紫金县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一、下列文件因部分内容表述不规范,(一)《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金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紫府办〔2020〕10号)第十五条:修改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应当定期对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二)《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紫金县县直城镇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紫府办〔2020〕11号)第五十六条: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配套建设保障房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理,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理,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理,”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明有关当事人以弄虚作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保障房或者住房保障补贴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理,”(三)《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金县工业园区鼓励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紫府办〔2020〕25号)第八点第2小点:修改为“2.我县此前有关鼓励投资若干政策措施与本《措施》不一致的,”(四)《紫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紫金县县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紫府〔2020〕71号)第五十八条:修改为“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紫金县人民政府印发的《紫金县县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紫府〔2019〕71号)同时废止。

更多精选

  • 2022-01-06 00:00:00
  • 2022-01-06 00:00:00
  • 2022-01-06 00:00:00
  • 2022-01-06 00:00:00
  • 2022-01-06 00:00:00
  • 2022-01-06 00:00:00
  • 2022-01-06 00:00:00
  • 2022-01-06 00:00:00
  • 2022-01-06 00:00:00
  • 2022-01-06 00:00:00
  • 2022-01-06 00:00:00
  • 2022-01-06 00:00:00
  • 2022-01-06 00:00:00
  • 2022-01-06 00:00:00
  • 2022-01-06 00:00:00
  • 2022-01-06 00:00:00
  • 2022-01-06 00:00:00
  • 2022-01-06 00:00:00
  • 2022-01-06 00:00:00
  • 2022-01-06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